第一百一十八章:流转于笔墨的美学2

作者: 璃孤凉 字数:3078

  当然,文风若要评高下其实很微妙的,毕竟不同的人,其欣赏点和自身偏好的标准便也不甚相同了。因此,也不好说朱先生的文风“华丽堆砌过度有内涵空洞嫌疑”之类的,区区不才小女还没自负到敢评论当时公认的文学大师的文风的地步,只是每每读到譬如“亭亭的舞女的裙”或“又像碧天里的星星”一类词句时,总容易生出一丝乱花渐迷的错觉来。

  不可否认的是,时代对于个人文风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便如在西汉长赋的华美秾艳,或东汉后短赋的清丽素烈。同理,在那个牛头马面,硝烟混乱的的年代里,朱先生的文风在一众或愤世嫉俗的犀利或耽于过往的沉醉里显得与众不同,非要形容的话,大约是一种超然物外,自岿然不动于乱世的沉定气度吧,在某种程度上,类似陶潜、卢仝等高士的田园惬意了。

  或者,正是因此对比之下,朱先生才得了个文风“清新脱俗”的定位?也未可知。又或者,先生一早也存了旁观自保的心思,故意将心思放在一些春华秋意,思远念长的句子上,鲜言世事,只偶而隐晦地提上两句——却不想腹有诗书气自华,便如池中朱华本自清淡,却敌不过一双摘花人的利眼,怀璧而罪。所以才不得不坚定立场,正视处境,作出选择以尽量保全名誉。

  不论如何,朱先生毕竟是公认的文章大家(虽然如<背影>等文略显矫情了……),他的文风带给了那个时代一个避风港,一个第三出路的可能;而同时又能坚守底线,不容辩驳地守住一身清华。

  朱先生到底是个文人,不适合站在政治的祭坛上。

  (《鲁有余,迅不足》)

  欲速则不达,达,则兼济天下。鲁迅先生大概忘了前半句,心怀“兼济天下,拯救国民愚昧于水火”伟大理想的老先生,只知道——

  达,则兼济天下。

  与此同时,世界各国明潮混乱暗潮汹涌,于是先生弃医从文(其实一直觉得是不是因为在医学上实在没什么天赋才这么办的……毕竟没见过鲁迅作品中有出现什么关于他自己的医学成果嘛……),在文学的战场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文章犀利得字字见血。

  的确具有一语惊醒梦中人的功效,但,也只有部分人。更多的人,是没有那么敏锐的观察力和那么敏捷的反应力的。而被惊醒的人,又只有部分真正传递出了先生的意愿和呼喊。

  以《纪念刘和珍君》为例,其中对于中国当时社会人的讽刺未免太尖刻了些。不可否认,那时的人们的确有些鸵鸟心态,一心追求回到自给自足,事不关己的小农自然经济社会,以自保为上,其“围观”、“看热闹”的行为也正表明了人们希望传达的“此事与我无关我只是个看客”的冷眼心态。

  但是,以今日的眼光来看,普通市民操心自身柴米油盐生存生活已经够辛苦,保全自身利益的想法也无可厚非,鲁迅先生那诸如“淡薄的血和微漠的悲哀”、“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社会”之类的评语,未免有些偏激了。

  当然,也不能说鲁迅先生做错了,事以时迁,在当时那个社会背景下,鲁先生会做出这样的文章兴许也有其无奈之处。比如,倘使文章不够锐利凶暴,也许近代中国社会笼罩的昏暗幕雾不会这么快、这么狠、这么干脆利落的被闪电劈开。

  但,闪电如果一个准头落不好,也很容易伤到无辜的人;何况,发这种大招,一般属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所以说鲁迅先生,鲁有余,勇气可嘉,但未免“迅”一字没有领悟足。

  (顺便抱怨一下,鲁先生的“白话文”……真的比文言文还难读懂啊……)

  (《白发三千》)

  陈平,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大街上一抓一大把。

  三毛,一个略显土气幼稚的名字,却也没罕见到哪儿去。

  但,如果,这是同一个人的两个名字,而且这个人还有一个英文名叫Echo——那么,她就只有那个人的可能了。

  那个独一无二,特立独行,惊才绝艳的女子——“撒哈拉之心”的三毛。

  一直很喜欢三毛笔下潺湲流出的珠玉玲琅,那种大气与细腻并存,富于浪漫气息的文字美区区不才小女向来没什么太大抵抗力,所以一看到《西风不识相》、《背影》(不是朱自清那本)等作品,瞬间就喜欢上了这个传奇女子和她清爽的文风。

  更何况,三毛是那么率真如梦幻的人。

  她举止随心自在,称得上一至情至性之人,其文如人,亦是语出天然,自成动人,只是,哪怕在最华丽最熙攘的故事里,也容易带出一些仿佛“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一般的憔悴寂寥。

  她的文风也与她的生活和性格有关的吧,尤其关于荷西——她的知己和丈夫,用最包容温厚的语调唤她“我的撒哈拉之心”的人,也是她心上最甜蜜的馨光和最痛苦的缺失。三毛对荷西的爱贯穿了她的整个生命,虽然后世有人认为她太软弱,但恕区区不才小女委实不敢苟同。

  试想三毛能只身远赴“迷失之城”玛丘比丘,其间更曾遭遇山洪险些丧命,可后来不但活了下来且玩兴丝毫不减,继续深入雨林、深山、荒漠……这样的三毛,哪里软弱了?分明是坚强狡黠的顽童。若真要说评她的自杀,或许以“情深不寿”四字作结来得更适当一些。

  是的,佛曰: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偏生三毛这两样都占了个齐全,又敏感多情,性子清洁刚烈,这样的三毛,一旦失去了支撑她的爱人和知己,又要如何才能继续在这污浊扭曲令人气闷的社会里生存下去呢?纵使,她已经那么努力地包容过。再如何坚强,三毛终究只是一个重情的弱女子,终究会有断了就再也续不上的一根弦。那弦的名字,三毛叫他“荷西”。

  三千弱水,三毛只为一人白发。这是一个忠于誓言,忠于真心的顽童。三毛,这颗温柔的撒哈拉之心,在岁月里散发着逐渐黯淡却愈见珍重光芒的Echo(回声),她的才华是罕见的,堪称明艳无双。

  不得不承认,三毛大概算整个近现代中国文学史上最受区区不才小女待见的作家了,没有之一。

  因为她的整个生命都是自然率真的,因为她的才智着实惊才绝艳,更因为她是个流浪于故乡的梦想者。

  三毛终生都在四处漂泊,也许她并不以此为苦,反而很乐意四处游历,遇见新的美景,遇见新的国度,遇见新的人。她曾长长久久停留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她的丈夫——荷西的身边。可是,有没有人想过,为什么三毛总想遇见“新的”呢?

  因为,她找不到归属地,找不到真正的家,她总觉得她在流浪。并不是不爱重父母,而是父母也无法安定她的心。

  既然要流浪,那么不如流浪着去寻找真正的家,在那之前,将始终漂泊于异乡。哪里都是异乡。

  直到那个等她等了7年的男孩出现,荷西愿意守在三毛身边,守住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于是三毛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安心休憩下来的地方——那就是荷西的身边:君之所在,纵修罗地狱,亦吾所归也。

  想来,那时的三毛是怀抱着这样的欢喜而终于心甘情愿地收起双翼,依偎在她最亲密的丈夫、知己和家人身边安心微笑的吧。

  那么,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荷西死后,三毛始终走不出悲伤绝望,始终逃不了心魔日盛,并最终放弃了一切,举身赴死狂奔而去寻找荷西了。

  覆巢之鸟,其鸣也哀。失去荷西的三毛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更是知己。昔日有伯牙绝弦为子期,今日便有三毛绝命为知己罢。失去了家的鸟儿,只能重回天空,继续流浪。而三毛,短暂习惯了相互依偎温暖的三毛,执念太重的三毛已不再有轻盈善飞的双翅可以让她重回天空继续寻程了,她已不能也不愿。

  三毛,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流浪才女,却心甘情愿被荷西锁住一生,如飞蛾扑火虽死不悔。

  是的,不悔。三毛也许从没后悔过爱上荷西吧。她爱荷西,贪恋他给的理解、包容和温暖,不愿放手。因为,她吃够了孤独的苦,必然会紧抓手心那丝光芒的陪伴,她害怕孤寂再次抓住她。

  阿平,你现在快乐吗?你找到荷西了吗?找到了,就好了。两个人一起,纵使寂寞,也不会再孤单了。

  (《只作文人》)

  这次拙笔去写的,也许是个比较有争议的人物——至少在不那么宽容的世俗眼光里,相当有争议。

  周树人鲁迅先生的弟弟——周作人。

  一来,区区不才小女委实没那么多门户之见,也没那么多心思去琢磨那些政治间的两党争斗到底有几分是非,那些旧账摊子,总归是恩怨纠缠,扯得不清不楚的,纠结那些简直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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