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当代文学作家

  人群跟着喊了一会儿口号之后,不知是谁在起哄,高声询问主席台上的我外公,问为什么不把这对伤风败俗的狗男女的衣服扒光,让他们当众出丑。我外公或者是出于人道主义的仁慈吧,他当然听得见人群中某人的起哄,却当做听不见,没有理会。可是那几个人却不肯善罢甘休,起哄了一会见没有反应,不知是谁(或者就是那个女的嫂嫂那些人)高喊了一声把他们的衣服扒了,人群中立即有人冲出来,紧接着一个、两个……全场霎时间就大乱起来。

  那时的批斗大会往往都是如此,只要一有人起哄,管你主席台上的人如何反应,往往一窝蜂而上,也不辩对错不管是非黑白,斗了再说。反正革命无罪造反有理,谁敢包庇,一样造他的反,管你天皇老子。试想想,连一个堂堂的国家主席都可以被当众羞辱,何况这些如草芥般的平民百姓;何况还是真正做出了伤风败俗的所谓“狗男女”呢?

  其结果可想而知!

  我母亲看着那对台上的男女的衣裤霎间被人们当众扒了个精光。再想想自己与我父亲的事情如果也败露,其后果和下场……自然是不寒而栗,唯有暗暗祈求上苍保佑,千万不要种下孽根。

  可是,无论如何,那时的我以及我的同胞弟弟,早已在我父母亲的第一次交合之时,偷偷地在我母亲的体内调皮地着床了。

  事情又过去了一个多月了,我母亲的月经还是没有见来,这时的我父母二人已经懂得了这意味着什么了,立时开始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了。我母亲除了埋怨我父亲之外,唯有偷偷的在夜深人静之时以泪洗面,以及如何的掩饰了

  等到事情终于被外婆察觉之时,我以及弟弟已经在我母亲的肚子里嘻笑打闹有四个多月了。我外公自然是暴跳如雷,不过也不敢声张,毕竟那时除了我母亲的家里人之外,尚未有别人发现这件事。

  其时我母亲才刚刚满十九岁,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而且纵然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也绝过不了婚检这一关的。想要以结婚这一招来瞒天过海掩人耳目根本行不通。如果要把孩子打掉——也就是说,把我以及我弟弟从我母亲肚子里提前赶出来。可是那时候我们的生命已经有四个多月了,一般的土方法不一定管用,而且也不一定安全。到医院去做人流,以一个未婚女子的身份,加上我外公当时的支部书记位置,以当时的混乱时势,稍有不慎,我外公的乌纱帽非但不保,身败名裂不说,甚至会招来牢狱之灾,或者也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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