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小野寺忻畅

  王统一世界之后,人们并没有过上理想中的幸福生活。在此之前,世界上满是战争,人们也不幸福。

  “统一世界并没有错,可是之后王变成了昏庸的人,当斩之”杨羯一直都是这样想的。

  这样想着的杨羯来到了平云,这是个小县城,正如人们印象里的古代城镇一样,附近荒草凄凄,高城门,进去后就是热闹的街市。

  额,不,这根本说不上热闹吧?杨羯走到街上看到的是一幅冷清的场景。“嗯,果然不出所料啊!”他寻思着。

  出他所料的事情就要发生了,但这对杨羯来说似乎还是好事情,大概。

  他撞到一个穿红衣服比他低一头的眉清目秀的姑娘。

  不,应该是,一个眉清目秀,穿红衣服的比杨羯低一头的姑娘撞上了他,顺便带走了他身上的一个东西。

  这东西除了是钱包还能是什么?这种事情连杨羯这种傻瓜脑袋都知道。当然,他是确实感觉到了。

  他选择了尾随小偷…他居心叵测…大概。

  直到没人的巷子里,还是小偷先回头了。

  “还给你好了,我知道你是个厉害的人,能看的出来”

  “这还不行”,杨羯坏笑

  “那你还想干嘛?”

  “那当然是—姑娘!”杨羯一步上前拉住小偷的手

  小偷惊慌失措了,想要挣开他的手——挣不开,想要喊了

  “和我一起,做刺客吧!”杨羯对着吓坏了的小偷喊道。

  吓坏了的小偷口里的“非礼啊”被憋在了半张的口里…

  世界不得不为这奇妙的场景和这奇妙的语言停滞那么几秒钟。

  世界也会惊讶于接下来这一长窜奇妙的对白。

  “哈哈,终于让我给碰到了”,杨羯真的是在笑。

  ……

  “这样就不用担心吃饭的问题了”

  ……

  小偷已经完全跟不上思路了

  “话说,你叫宫钉是吧?好名字!”

  小偷腰里有一块兔子形状的玉,仔细看的话,“宫钉”二字歪歪斜斜的刻在玉上,明显不是出自专业人士。

  小偷腰上刻着自己的名字—这个,大概只有小说里面有。

  名叫宫钉的小偷终于镇定了下口气,说话了,

  “明天我就不用做小偷了,有人帮我找到份安定的职业”宫钉的语气明显是自以为看破红尘—既没有半点高兴地语气,也没有半点惆怅的情调。正如她把那块刻着自己名字的玉放在腰间一样,也如他被杨羯尾随时选择放弃到手的钱包一样。

  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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